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卫计委获悉:黑龙江省已在全省建立了短缺药品保障供应新机制,保障临床药品供应,取得了良好成效。
据了解,按照“保供应、保质量、降虚高”的总体原则,黑龙江省共把7380种、35264个药品纳入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,全面满足了该省临床药品供应。其中,采取双信封评审办法,完成了临床用量大、采购金额高的392个品种药品招标采购,通过综合措施,价格比上轮平均下降20.94%,按2017年度全省公立医院网上采购额计算,招标药品累计节省用药费用16.04亿元。并与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做好36种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》,确保了国家谈判药品价格与医保核销政策同步落地。此次采购属全国首批完成的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任务。
黑龙江省建立了15个短缺药品监测点和哨点每月监测报告制度。依托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发了省、市、县三级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功能,建立了三级监测预警体系,实现了三个全覆盖,即监测范围覆盖到平台全部药品,监测对象覆盖到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,监测职能覆盖到全省所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。(记者 刘梦丹)
《 人民日报 》( 2018年04月02日 13 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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